镇江新区人事调整,新血液注入发展新篇章
近日,镇江新区召开了一次重要的人事调整会议,旨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,激发干部队伍活力,为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此次调整涉及多个部门,一批年轻有为的干部脱颖而出,他们将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,为镇江新区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在新的调整中,镇江新区管委会主任张华同志提出,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,选拔任用一批政治过硬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的干部,为新区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。以下是本次人事调整的具体情况:
一、领导层调整
镇江新区管委会主任:张华同志继续担任,负责全面工作。
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:新增两位副主任,分别是李明同志和赵强同志。李明同志负责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等工作;赵强同志负责城市建设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二、部门负责人调整
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:由王刚同志担任,负责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:由陈丽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城市管理工作。
社会事业局局长:由刘洋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工作。
公安分局局长:由陈勇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社会治安、公共安全等工作。
财政局局长:由李娜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财政收支、资金管理等工作。
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:由张伟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土地资源管理、城市规划等工作。
生态环境局局长:由王磊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环境保护、污染防治等工作。
民政局局局长:由赵芳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社会保障、民政救助等工作。
教育和体育局局局长:由陈涛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教育事业发展、体育工作。
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:由刘丽同志担任,负责新区人力资源开发、社会保障等工作。
三、其他调整
新增一位调研员,由李强同志担任,负责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。
新增两位副调研员,分别是王丽同志和赵军同志,分别负责协助副主任分管的工作。
此次人事调整,充分体现了镇江新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,以及对新区发展的长远规划。新调整的领导班子将团结一心,共同努力,为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展望未来,镇江新区将继续深化改革,扩大开放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提高城市品质,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。我们有理由相信,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,镇江新区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以下是部分人事调整公告:
公告一
镇江新区管委会决定,任命李明同志为镇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,负责经济发展、招商引资等工作。
公告二
镇江新区管委会决定,任命陈丽同志为镇江新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局长,负责新区基础设施建设、城市管理工作。
公告三
镇江新区管委会决定,任命刘洋同志为社会事业局局长,负责新区教育、卫生、文化等工作。
公告四
镇江新区管委会决定,任命陈勇同志为公安分局局长,负责新区社会治安、公共安全等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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